(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日電)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 死案,鄭姓凶嫌一審無罪,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。台 南高分院今天針對嘉義地檢署第2次提出的抗告,裁定 撤銷原審裁定,發回嘉義地方法院。
李承翰遭刺死案,鄭姓被告一審無罪,諭知50萬元 交保,檢方提出抗告。台南高分院1日撤銷發回,理由 為鄭嫌如經具保,可能造成人民恐慌、危害社會治安, 應採取必要措施。
嘉義地方法院1日晚間重新裁定具保,但附加7項條 件,鄭嫌交保後須立即至醫院就診,由醫... via 社會 - 新浪台灣新聞中心 https://ift.tt/2ymkmyH | | If New feed item from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rss/society/tw.xml, then Send me an email at winaree04@cmail.crineve.com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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